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自2020年11月26日开始,学院开始了学生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校内各系(院)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内容为辅导员个人在思想育人、工作能力、奉献精神、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表现。
考核采取赋分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学生代表、系(院)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和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赋分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学生代表评议占30分,系(院)领导班子、全体教师(或代表)考核占20分,学院考核工作领证小组考核占50分。
测评表的测评项目主要是围绕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关于高校辅导员的9项工作职责,即思想和价值引领、党团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研究以及作为高校学生政治辅导员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修养等设计的内容。
测评的目的既是对每名辅导员工作的评价,更是让每名辅导员能够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和校规校纪的要求规范和完善自己,最终达到教育、引导和服务学生的目的,推动学院的学生工作向更好的方面发展。
为保证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学生测评由考核组随机抽取不少于辅导员所负责学生人数20%的学生代表集中进行隔位就坐测评,系(院)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测评也同样采取集中隔位测评的方法,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将通过对辅导员的述职评价,最后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总分。
目前,学生代表643人、系(院)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58人,已经分7场次对辅导员的测评进行完毕,学校层面的辅导员述职考核工作正在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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